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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开启疫情防控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 采购绿色通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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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文件
鲁财采〔2020〕2 号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开启疫情防控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
采购绿色通道的通知
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市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 全力支持做好疫情防控应急救援设备 和物资采购工作,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 坚决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要求, 山东省即 刻启动疫情防控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采购绿色通道。现将《财政 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 (财办库〔2020〕2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开启绿色通道。 为确保相关应急救援设备及物资及时供应,山东省即刻开启疫情防控采购绿色通道,相关部门可自行组织采购活动,无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无须履行进口产品审批,无须执行政府采购流程,确保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及时供应。
二、确保采购质量。 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各采购单位应当高度重视,组织安排了解掌握市场行情和专业技术的得力人员参与采购工作,确保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质量。
三、及时建档备查。 疫情防控相关采购工作结束后,各采购单位应当及时整理补齐采购档案材料,确保采购工作经得起各方面的监督检查。
山东省财政厅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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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个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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