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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

中国农业银行潍坊坊子支行保安服务外包项目 招标公告

  • 分类:招标公告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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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潍坊坊子支行保安服务外包项目

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中国农业银行潍坊坊子支行保安服务外包项目(招标编号:HYHA2022-1468)

二、项目简介

采购内容:中国农业银行潍坊坊子支行保安服务外包项目。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服务期限:2年。

最高投标限价:73.12万元(不含税)。

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般纳税人(如供应商为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授权文件原件)。

2.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或其所报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6.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7.投标人须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外地企业需在潍坊市公安部门备案)。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领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88日至202281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7:00)。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济南市高新区舜华南路汉裕金谷A2地块3栋18层招标五部。

3.报名方式:第一步:投标人在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在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信息填报

填报链接:http://www.sdhyha.cn/qpoaweb/prg/gys/baoming.aspx?id=30945V7nZ

投标人须保证所填信息完整无误,否则导致报名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第二步:信息填报成功后,按下述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将下述材料盖章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hyhawb@vip.126.com)进行购买(材料提供不全导致购买失败的责任自行承担),邮件主题为“单位全称+项目名称”)具体要求如下:①营业执照、②一般纳税人证明资料、③书面承诺函(须承诺投标人不存在本公告第3条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中的3、4、5、6条的有关内容,格式自拟)④信用网站查询截图⑤保安服务许可证、⑥附件信息记录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须完成以上事项方可视为文件获取成功。

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济南市泺源支行

   号:15159101040022530

五、项目说明会(如有)

六、澄清答疑时间安排

各投标人如果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任何澄清要求,请于202281324前发送至hyhawb@vip.126.com邮箱(邮件标题备注某某公司对XX项目的澄清要求,提供WPS格式的澄清要求(无须盖章),和PDF或JPEG格式的澄清要求(须盖章)各一份)。

七、开标及投标

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及投标地点: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A2区3栋18层)

  • 联系方式

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8493号

人:李经理

   话:0536-819329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南路汉裕金谷A2地块3栋18层

人:经理、张经理

   话:13306449137、15965900085

电子函件:hyhawb@vip.126.com

农行潍坊分行采购项目质疑投诉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

集中采购质疑投诉联系方式

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理投诉的方式:书面递交
     门: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五部

     话:0531-82665299
     址: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A2区3栋18层

 

附件信息表: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信息记录表

填报单位:

 

姓名

身份证号

人员身份

企业投资占比(如为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按照投资占比填写)

 

 

 

 

 

 

 

 

 

 

 

 

注:人员身份按照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填报,股东按照主要股东填报,后需附相关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人员信息应与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人员信息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