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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
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框架升级项目 招标公告
- 分类:招标公告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2-07-22
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框架升级项目
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框架升级项目(招标编号:HYHA2022-1355)
二、项目简介
采购内容:为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供框架升级服务,本次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框架升级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工程建设交易系统、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医疗器械采购交易系统、其他采购交易系统、产权交易系统、股权交易系统、土地交易系统、考试管理系统、主体管理、综合管理、OA办公、平台管理等的系统建设以及数据迁移,本次框架升级完成交易平台由.NET架构升级为JAVA架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系统建设周期:合同签订3个月内达到试运行条件,在2023年3月底达到验收条件。
质保期:项目验收后提供2年的产品质保服务。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中标单位数量:1家。
最高限价:195万元(含税),超过最高限价将被否决。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般纳税人(如投标人为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授权文件原件)。
2.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单位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记录,否则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5.投标人在本项目所在地域内,投标人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领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7月22日至2022年7月2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7:00)。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济南市高新区舜华南路汉裕金谷A2地块3栋18层招标五部。
3.报名方式:第一步:投标人在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在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信息填报。
填报链接:http://www.sdhyha.cn/qpoaweb/prg/gys/baoming.aspx?id=30760glCN
投标人须保证所填信息完整无误,否则导致获取招标文件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第二步:信息填报成功后,按下述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将下述材料盖章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hyhawb@vip.126.com)进行购买(材料提供不全导致购买失败的责任自行承担),邮件主题为“单位全称+项目名称”)具体要求如下:①营业执照、②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中第2、3、5条书面承诺函、③信用网站查询截图、④附件信息记录表、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⑥招标文件费用电汇凭证。投标人须完成以上事项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4.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济南市泺源支行
账 号:15159101040022530
五、项目说明会(如有)
无
六、澄清答疑时间安排
各投标人如果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任何澄清要求,请于2022年7月29日12点前发送至hyhawb@vip.126.com邮箱(邮件标题备注某某公司对XX项目的澄清要求,提供WPS格式的澄清要求(无须盖章),和PDF或JPEG格式的澄清要求(须盖章)各一份)。
七、开标及投标
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及投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
地 址: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昌西路68号
联 系 人:吴经理
联系电话:1595455814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南路汉裕金谷A2地块3栋18层
联 系 人:孔经理、张经理
电 话:13306449137、15965900085
电子函件:hyhawb@vip.126.com
机构名称 |
集中采购质疑投诉联系方式 |
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受理投诉的方式:书面递交 联 系 电 话:0531-82665299 |
附件信息表: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信息记录表
填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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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身份证号 |
人员身份 |
企业投资占比(如为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按照投资占比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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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人员身份按照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填报,股东按照主要股东填报,后需附相关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人员信息应与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人员信息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