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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
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智慧运营监管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 分类:招标公告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2-07-20
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智慧运营监管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智慧运营监管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HYHA2022-1322)
二、项目简介
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采购智慧运营监管系统开发及维保服务。开发服务主要包括:视频行为分析、预警信息智能核查、智能质检、履职事项智能监测、数据分析管理、移动运营、数据资产可视化、系统用户管理、日志审计功能、业务安全管理等功能开发。
2.中标人数量:1家。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采购预算:人民币274万元(不含税)。
5.项目期限:本项目开发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正式交付,不超过540日历日。自系统正式交付期之日起,质保服务不少于3年。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般纳税人(如供应商为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授权文件原件)。
2.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3.截至报名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投标人或其所报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7.投标人须具有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认证三级(CMMI 3)及以上认证,且需在有效期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招标文件领取
1.凡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21日至2022年7月27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7:00)获取招标文件,逾期获取者不予受理。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第一步: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在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填写信息,网站链接:http://www.sdhyha.cn/qpoaweb/prg/gys/baoming.aspx?id=30713r4hZ,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所填信息完整无误,否则导致购买失败的责任自行承担。
第二步: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一)电子邮件获取:
投标人在1.条规定的时间内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hyhawb@vip.126.com),材料提供不全导致购买失败的责任自行承担,邮件主题为“单位全称+项目名称”,具体要求如下:①营业执照、②一般纳税人证明资料、③书面承诺函、④附件信息表、⑤信用网站查询截图、⑥认证证书、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招标代理机构收到上述满足要求的材料后,并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招标文件。
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济南市泺源支行
账 号:15159101040022530
方式(二)现场获取:
投标人在4.1条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在进行现场获取:①营业执照、②一般纳税人证明资料、③书面承诺函、④附件信息表、⑤信用网站查询截图、⑥认证证书、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到济南市高新区舜华南路汉峪金谷A2地块3栋18层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五部获取招标文件。
五、项目说明会
无
六、澄清答疑时间安排
各投标人如果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任何澄清要求,请于北京时间2022年7月28日17:00前发送至hyhawb@vip.126.com邮箱(邮件标题备注某某公司对XX项目的澄清要求,提供WPS格式的澄清要求(无须盖章)和PDF或JPEG格式的澄清要求(须盖章)各一份)。
七、开标及投标
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8月15日14:0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及投标地点: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济南市高新区舜华南路汉峪金谷A2-3-18)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168号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531-85854822
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南路汉裕金谷A2地块3栋18层
联系人:李经理、孔经理
联系电话:15668372337、13306449137
九、农行山东省分行采购项目质疑投诉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 |
集中采购质疑投诉联系方式 |
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受理投诉的方式:书面递交 |
附件信息表: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信息记录表
填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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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身份证号 |
人员身份 |
企业投资占比(如为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按照投资占比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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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人员身份按照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填报,股东按照主要股东填报,后需附相关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人员信息应与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人员信息一致)。